本學期期中考將於4月23日至4月27日舉行,本校向來秉持嚴管勤教的教學理念,故凡考試違規經查證屬實者,均依學生獎懲規定予以處分。請同學把握時間準備功課,考試時務須遵守考試規則,且勿請人代考或心存僥倖鋌而走險,以免誤犯校規,斷送美好的前途;並請注意下列事項:
- 進入考場務必將行動電話關機,並檢查口袋是否有不必要的紙張,桌面上是否有字跡,座位下及四週不可放置書本及講義,若有須立即清除或擦拭乾淨,否則視同違規論處『輕者留校察看,重者勒令退學』。
- 期中考期間「一般事假」停辦,惟公、病、住院、喪、產及特殊事故或意外傷害無法應試者除外,然須檢附證明文件(因病者須附政府核定之醫療機構證明書並蓋有醫院之大印),方能准假,且請假手續須在該科目缺考日起二日內(含缺考日)辦理完成。
- 請同學於考試期間以學業為重,勿輕易請考試假,以免影響學業成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