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本公告施行準則依據105學年度銘傳大學財務金融學系補助在校學生考取金融證照獎勵辦法。
二、 證照獎勵金根據“教學卓越計畫─證照考取獎金通過之審查項目”發放。
三、 本辦法獎勵對象僅適用於本系在校學生,證照考取時間需為105年9月至106年4月。
四、 申請獎勵金請先將證照掃描檔上傳至學生資訊系統,備妥以下所需資料:
1. 證照正、影本、
2. 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
3. 身份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五、 證照申請時間為106年5月26日以前。
六、 證照獎金之申請採行申請通過制。惟申請人數過多時,得以採用分配制度;名額分配之初選名單經審查小組通過後,送至財務金融系系務會議決議通過後始得公告。
【下載】獎勵申請表